依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企业可通过什么渠道请求解决?下文华律记者为大伙整理了有关常识,欢迎阅读!
发生劳动争议后,企业可通过什么渠道请求解决
协商解决——企业和职工双方在自愿的首要条件下,尊重事实,是非分明,依据法律并充分考虑他们利益的状况下,通过谈判、磋商,在双方达成协议的基础上解决纠纷的形式。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促进企业和职工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并经仲裁庭合议裁决的活动。劳动争议必经程序或称劳动争议前置程序
诉讼——人民法院依据劳动法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活动。现在是一裁二审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职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平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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