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子,应当对被征收房子所有权人(也就是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网友咨询:
房子交易未过户,拆迁补偿利益归哪个所有?
律师解答:
房子交易未过户,拆迁补偿利益归房地产证登记的房子所有权人。
房地产过户是指通过出售、交易、赠予、继承遗产等方法获得房地产,去房子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子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因标的房子被依法纳入政府拆迁改造范围,双方当事人在此之后所签订的房子交易合同没办法办理房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标的房子的所有权人仍为卖方。卖方作为标的房子的所有权人,其所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补偿协议书,合法有效。房子交易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卖方。
律师补充:
作出房子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含:
(一)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子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子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拟定补助和奖励方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子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子类似房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子的价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子征收评估方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子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别。房子征收评估方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拟定,拟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
《中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是国家所有些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