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致使伤亡职员赔偿金的规范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职员指在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与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遭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用童工导致的伤残、死亡童工.需要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区域上年度职工年平均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