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劳动纠纷 >

规章规范未健全的,用人单位怎么样与有不当行为的职员解除劳动关系

www.lzhryy.com 2025-07-19 劳动纠纷

规章规范未健全的状况下,用人单位怎么样与有不当行为的职员解除劳动关系?

假如用人单位需要处置职员某种不当行为,但尚未拟定纪律处分的规章规范或规章规范无相应的规定,或规章规范的拟定或送达有程序性缺陷,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先行判断职员的不当行为是不是符合《中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其他情形,诸如“紧急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打造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干扰,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如存在这类情形之一,那样用人单位仍可依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可考虑依据《中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劳动者紧急违反劳动纪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因为何谓“劳动纪律”并没国家层面法规的明确概念,故用人单位以职员紧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针对明显不当或违反常见适用的行为规范的行为,并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对于劳动纪律的认定尺度,慎重作出决定。

摘录自《企业劳动合规百问百答》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劳动合同法

Tags:

劳动纠纷热点
劳动纠纷知识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