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与劳动有关的纠纷不按劳动争议程序处置?下面,就让华律网记者带大伙详细看看吧。
什么与劳动有关的纠纷不按劳动争议程序处置
下列纠纷不是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规范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出售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别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别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别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职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上述6种纠纷有些是政策调整范畴,有些是技术鉴别范畴,有些是行政争议范畴,有些则是法院可直同意案的普通民事案件范畴,不可以像一般劳动争议那样通过先劳动仲裁、后诉讼的渠道来解决。
《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打造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根据本法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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