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昨日,市劳动保障局公示我市1|3季度劳动争议统计资料显示,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3678件,涉及劳动者近1万人,其中劳动者胜诉的仅有1151件,占结案总数的32.4%,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1.1个百分点。
不留证据讨薪碰壁
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职员介绍,他们综合剖析所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表明,致使劳动者胜诉率不高的重要原因,是劳动者没能注意搜集有关证据、事实,以合理合法提出仲裁请求。其中,较为突出的表现是当薪资遭到企业克扣通过仲裁讨薪时,提供不出未被克扣之前的每月薪资条;追讨加班浪费时间,拿不出可以证明已经加班的合法证据。
保存好每月薪资条
在劳动者薪资被克扣后申请仲裁,最为有力的原始凭证是薪资表,此表一般学会在用人单位手中,虽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讲解,应该依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但在实质操作中劳动者要想胜诉,最好是自己可以拿出充分证据来证明薪资已被克扣的事实,这就需要劳动者在平常要做个有心人,把单位每月发放的薪资条保留归档备查,同样可以起到证据用途。
证明加班合签无效
在实质的追讨加班费仲裁案件中,最为有力和直接的证据是单位考勤表,即便劳动者非常难拿到考勤表,只须注意可以由同时在同一工作职位的两个以上同事签名互相作证,就能充当有效证据。在此,需要特别提醒劳动者的是,需要每个人写一张证明字据,才能成为独立证据,而劳动者一般使用的集体签名作证办法,在仲裁过程中是无效的。